严肃作家有时候也会写一些相对轻盈的作品,如女作家多丽丝•莱辛写猫的这本随笔。猫的生命不过数年乃至十数年,它们不在乎是否被写出来,是否被记住。人类写猫的时候为的是纪念,写的人和看的人心里都被轻微搅动,如同一只小猫爪轻轻挠了几下。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活得比猫累多了。
书里写了若干只猫,有名儿没名儿的都有。如果按照它们在作者心中的分量来掂量,最值得提起的是两女两男:灰咪咪和黑猫,鲁夫斯和大帅猫。巧的是,这两组猫们都在彼此的生命中有所重叠,又以各自的方式来博得主人的宠爱。没有不想受宠的猫,在这一点上,猫们活得也不易。
灰咪咪是一只美丽的猫。作者提到了它的暹罗猫血统,作为一个爱猫人,我的眼前立即浮现出这种猫特有的模样:她注定是优雅的代名词。还有什么比拥有一只公主般骄傲又美丽的猫更让养猫人乐在其中的呢?狗是人类的玩伴,而猫却享受着我们的照顾和欣赏,并觉得一切理所当然。一个朋友曾在养猫数月后问我:“你说,我们给它们买猫粮、清厕所,难道就是为了看它们打打哈欠睡睡觉发发嗲?”话语间不无抱怨,却也透露满足。
然而公主猫也无法避免生育,接受绝育,遇见新来的猫。简直符合人间的公主在红尘中折堕的过程,我们随着作者的叙述目睹这一切,看灰咪咪怎么和黑猫争宠,养猫人的心又是如何在两只猫之间摇摆。作为一个旁观者,我实在爱煞那只除了骄傲一无所有的灰咪咪,因为她是这样聪明绝顶——“到了早上,她若是希望把我叫醒,就会蹲坐在我的胸膛上,用脚掌轻拍我的面孔……”试问有谁能抵挡这样温柔别致的猫儿呢?等到曾经的公主因为失宠而性情大变,用捕猎来的小鸟和老鼠作为争宠的工具,书外头的我不由得心都碎了。
大帅猫有着特别的尊严,他不屑于争宠,不仅对猫,也对其他一切事物。你必须专心地对他,如果你边看书边摸他,他会径直走掉。鲁夫斯则是一只外来猫,完全是靠某种本能或者说智慧的谦卑,他逐渐在这个家里有了一席之地。虽然他老是刻意发出巨大的呼噜声,像个活风箱一样表示自己对主人的感谢,却仅有一次,当主人照顾着病中的他,听见这只猫发出猫小时候用来示爱的轻微颤音。
鲁夫斯并没有活很久。大帅猫因病失去了一条腿。他再也不能到主人的房间,跳上床来陪她入睡,等她醒来。养猫最大的痛苦就在于我们活得比他们长久,会看着猫儿生老病死。它们无心玩耍的背后,是总有一天不可避免的终局。而我们会记住这样的时刻——“有时他会抬起头来,用一种跟别的时候都不一样的轻柔嗓音向你致意,表示他知道你正在努力进入他的生命。”
我一直很想写写我从前养过的猫。塞罗,点点,小黑,还有只养了短短一段时间的奶茶。它们有的是流浪猫,就像文中的黑猫和鲁夫斯那样,有着流浪猫所有的戒心和容忍,也许还有一点点恶癖,有的是不知世间险恶的家猫;它们有的聪明独立,有的傻吃傻睡,但每只猫都绝对不一样。后来我没再养猫,因为怕自己承担不起长久照料的那一份承诺。我还记得在某个夏日的傍晚,巴掌大小的花斑猫是怎样虚弱地撞在我的脚边。那是我的第一只猫,塞罗。她长成了坏脾气的优雅女士,最大的爱好是收集易拉罐拉环,后来因为不愿和小猫们竞争而变得更加孤傲。莱辛女士娓娓叙说的同时,我想起了所有远去的一切。曾经我也拥有过猫们的陪伴,如果生命是宇宙里流转的尘埃,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遇见他们,以不同的形式。